淡定生活 发表于 2010-7-30 22:13:49

八年沉冤何时了?

八年沉冤何时了?宁波海曙区人民法院内幕何时揭?     杭州昭旭电子有限公司于2003年4月,委托吴亮良作为申请执行人执行被申诉人王建勋及宁波海曙万维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代理人。付代理費2万元人民币。吴亮良于2003年6月21日向海曙区人民法院起诉,同日受理。2003年11月21日,海曙区人民法院(2003)甬海民二初字第199号判决书判决:宁波海曙万维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偿付杭州昭旭电子有限公司货款280,290元。      2004年2月12日,被告宁波海曙万维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不服上诉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年3月13日,(2004)甬民三终字第68号判决书判决: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08年11月10日,(2004)甬海民二初字第330号判决书判决:原告杭州昭旭电子有限公司申请撤回对被告王建勋的起诉,本院依法予以准许。被告宁波海曙万维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杭州昭旭电子有限公司人民币159,130元。原告杭州昭旭电子有限公司并未要求申请撤回对被告王建勋的起诉,海曙区人民法院纯属捏造。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海曙区人民法院违法重判,理由何在?        2009年2月29日,海曙区人民法院给杭州昭旭电子有限公司下达法律文书生效通知书:“2004甬海民二初字第199号民事判决书已于2009年1月20日发生法律效力。”       2009年3月11日,根据吳亮良的意见,杭州昭旭电子有限公司向海曙区人民法院递交《申请执行书》,要求依法强制执行2004甬海民二初字第199号民事判决书。       2009年3月11日,根据吴亮良要求,杭州昭旭电子有限公司与吴亮良签订授权委托书,增加委托代理权限:代为执行和解、代收法律文书、收取执行款项等。并要求出具法定代表人身分证明书。此案于2003年6月21日向海曙区人民法院起诉,拖至今日,已长达7年多,还没有结果,吳亮良说是海曙区人民法院周家骥副院长保护被告,故意拖拉,是否如此?      2005年4月19日,海曙区人民法院撒销对被告王建勋的起诉,起诉标的由原280290元人民币下降到159130元人民币,判决书上写的是根据原告要求,但原告从未要求,不知周家骥与王建勋在私下有何默契?有否收受王建勋的好处? 2007年初,吳亮良通知杭州昭旭电子有限公司,说被告已有3万元人民币交到海曙区人民法院。但在2007年10月,吴亮良说这3万元人民币已退还给被告。已到手的钱,未经原告同意,法院擅自把钱退还给被告,不知其中有何奧妙?还是法院另有隐情?        2007年10月,吴亮良通知杭州昭旭电子有限公司,被告已有14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存贷汇票交到海曙区人民法院,到6个月后可拿。但直至今日,还没有拿到,不知此款去向如何?       2009年3月11日,根据吳亮良的意见,杭州昭旭电子有限公司向海曙区人民法院递交《申请执行书》,要求依法强制执行2004甬海民二初字第199号民事判决书。至今沒有回音,是否法院得到什么好处,终止执行了?      2010年5月12日,杭州昭旭电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小君亲自去海曙区人民法院咨询执行情况,告之案子处中止状态,经催后答复尽快去执行。周家骥拒絕接见,苏廷文接见。海曙区法院苏廷文也说: “被吿交给海曙区法院的存贷汇票是假的,这案子应由吴亮良负责,吴亮良说:“法院腐败。”      海曙区法院沒有执行已判案子,原因何在?

为甚麽 发表于 2010-8-4 12:07:25

有RH2呢  你 怕什么没有 它会陪着你呢

幸福1121 发表于 2010-8-4 14:20:56

YC15YC

oktajue 发表于 2011-6-3 15:16:00

:tu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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